会议现场
党委书记、校长谭益民作相关报告
3月14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崇德楼401会议室开展2019年第二次(扩大)集体学习。本次学习主题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家校领导、二级党组织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党委书记、校长谭益民主持学习会。
谭益民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他指出,1月31日颁布实施的《意见》,对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全校师生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意见》的政治性、系统性、统领性、针对性特点,切实承担好各部门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实抓好。
党委副书记韩清波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简称《条例》)。他指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我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易棉阳领学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报告》(简称《报告》)。他围绕2018年工作回顾、2019年经济社会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这3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校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行了研讨。
谭益民围绕本次学习主题,提出3点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要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要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夯实博士点申报各项基础工作等方面下功夫,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办学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