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校外兼职导师聘任仪式现场
副校长罗定提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颁发校外导师聘书
12月4日,我校举行法学硕士校外兼职导师聘任仪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我校副校长罗定提、株洲市政法委副书记曹跃良、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海英、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润发、长沙学院政法系主任张辉、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晓辉、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创前出席,研究生院负责人、法学院党政领导、该院全体硕士生导师及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罗定提在仪式上致辞。他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和专家来校表示欢迎。他充分肯定了我校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成果和质量。他表示,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是一种创新培养方式的探索,他希望法学院认真总结,努力探索,使研究生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学院负责人介绍了该院基本情况以及法学学科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详细解读了此次校外兼职导师聘任工作的制度方案和标准。
研究生院负责人代表学校宣读学校聘任决定,聘请胡波、曹跃良、刘海英、刘润发、张辉、贺晓辉、孙创前等七位实务精英和专家担任我校法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罗定提为校外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
会后,罗定提与校外兼职导师进行了座谈交流。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新生还与各自的校内外指导教师进行了师生交流。(郭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