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10月12日下午,《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研讨会在法学院402报告厅召开。株洲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曹全国、株洲市公安局图侦支队大队长邓星乐、株洲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方琳,我校法学院专家陈雄、尚代贵、彭华、冯骁聪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
此次研讨会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学生积极关注并参与到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来,为《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
会上,曹全国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立法草案的背景和调研工作,并提出此次调研会的核心议题:本次立法是否有法理依据以及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问题。
针对上述议题,陈雄认为市级地方性法规被授权立法的范围只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等立法法规定的事项,应当审慎立法以达成公权监管与私权保护的平衡。尚代贵阐述了可以增加一些程序性规定、指引性原则的条款,以避免不当限制私权、加重市民义务。彭华对草案中没有具体规定申请使用的审批流程提出了修改建议。冯骁聪针对草案中某些已在反垄断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提出了删改建议,并主张应当细化在群众人身、财产等权益遭受重大损害时公安机关如何帮助调取信息。
在讨论环节,我校研究生踊跃发言提问,与会领导专家进行了耐心解答,并且详细记录学生的有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