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我校研究生院和法学院承办的湖南省第四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我校举行。
来自全省13所具有招收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共18支队伍参加了本次大赛。本次比赛所选取的案例均选自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并进行相应改编以符合大赛可辩性的要求,旨在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大赛分为法律意见书竞赛和言词辩论竞赛,言词辩论竞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环节。初赛以“何某、丁某收受‘好处费’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为辩题,正反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围绕“好处费”的性质及何某、丁某二人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展开论辩,最终八支队伍依竞赛规则进入复赛。
复赛辩题为民事案件,围绕“王、李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反双方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对合同是否有效进行了充分论辩。复赛中各队派出的参赛队员都表现不俗,队员们能言善辩,思维严密,论证清晰,配合默契,充分展现了我省高校法学研究生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饱满的精神风貌。
经过为期两天的激烈角逐,中南大学2队、长沙理工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2队四支队伍成功晋级半决赛。半决赛、决赛将于11月23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