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转发《湖南工业大学章程核准书》(《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66号),并发布《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章程经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3日正式核准生效。
经核准生效的《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内容。正文包括总则、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教学科研单位、教职工、学生、学校与社会、财务资产与后勤、学校标识、附则,共计10章95条13000余字。
制定《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对于建设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章程总结了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历史,明确了学校的办学使命和办学方向;规范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阐明了学校组织架构、主要管理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决策程序;规定了学术委员会的构成和权责,为教授治学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了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作用,阐述了校院两级管理的运行机制;完善了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了师生权利保护机制;阐述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健全了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章程着眼长远,具有预见性、前瞻性和长效性,为学校改革发展留下了制度空间。(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