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业务范围广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必须统筹协调,打好“组合拳”,唱好“合作歌”。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计划管理、因事定人,限量控制、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群众监督、富有成效”的原则,通过规范我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修订了《湖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和《湖南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从安排部署、计划管理、检查评估三个阶段,切实抓好我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和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该办法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领导干部的因公出国(境)工作:一是严把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关。按照“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各单位填报的年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对我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进行严格管理,认真把关。还重新修订《湖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和《湖南工业大学公派留学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强化因公出国(境)信息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流程;建立全校出国(境)人员信息库,因公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职工必须填报《湖南工业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和《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自费出国(境)申请表》。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管理。建立健全我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和任务审批联动机制,严禁我校工作人员走因私渠道执行公务,严禁使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以外的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格管理经费预算。三是推进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国际交流处按照规定将出访人员信息、经费情况、出访行程安排等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做好行前教育和完善出访成果反馈。出访前,对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强调组织纪律,并将相关内容发放给出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人员需在回国后半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
学校还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指导、督促学校各院部抓好因公出国派出与组织工作的落实,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同时,通过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专项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次数和规模,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禁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据悉,自开展因公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以来后,我校因公出国(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批,金额减少了7万元。校国际交流处将继续定期对因公出国(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然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公款出国(境)旅游,摊派出国(境)费用,或不严格执行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和外事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陈芹 舒杨)